欧洲化学品管理局 ( ECHA) 已将九种化学品添加到欧盟REACH下的SVHC候物质选清单中,因为它们具有危险特性。例如,它们用于阻燃剂、油漆和涂料、油墨和调色剂、涂料产品、增塑剂以及纸浆和纸张的制造。
9种化学物质如下:
1,2-二(2,4,6-三溴苯氧基)乙烷;
四溴双酚A;
双酚S;
偏硼酸钡;
四溴邻苯二甲酸双(2-乙基己基)酯,包括其每个异构体和/或它们的组合;
4-羟基苯甲酸2-甲基丙酯;
三聚氰胺;
全氟庚酸及其盐类;
2,2,3,3,5,5,6,6-八氟-4-(1,1,1,2,3,3,3-七氟丙-2-基)吗啉和2,2,3,3,5,5,6,6-八氟-4-(七氟丙基)吗啉的反应产物。
SVHC高度关注物质候选清单现在包含 233 个可能危害人类或环境的化学品条目。出口欧盟的公司有责任管理这些化学品的风险,还必须向其客户和消费者提供安全使用这些化学品的信息。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 的成员国委员会确认将这些物质添加到候选清单中,SVHC清单现在共计有 233 项——有些是化学品组团物质,因此受影响化学品的总数更高。
这些物质将来可能会被列入授权清单,针对欧洲经济区如果某种物质在该清单上,它将被禁止使用,除非公司申请授权并且欧盟委员会授权他们继续使用。
如何做到合规?
根据欧盟REACH,当公司的物质被包括在候选清单中时,公司有法律义务——且无论是物质、混合物中的还是物品中的。
SVHC物质含量超过 0.1%(重量比)的物品的供应商必须向其客户和消费者提供信息,以便能够安全地使用它们。消费者有权询问供应商他们购买的产品是否含有高度关注物质。
如果物品包含候选清单物质,则物品的进口商和生产商必须在其被列入清单之日(2023 年 1 月 17 日)后六个月内通知 ECHA。候选清单上物质的供应商,无论是单独供应还是以混合物形式供应,都必须向其客户提供安全数据表。
根据欧盟废物框架指令WFD,如果公司生产的物品中含有浓度超过 0.1%(重量重量)的高度关注物质,则公司还必须通知 ECHA。此通知发布在 ECHA 的产品中关注物质数据库 (SCIP)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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