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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低压断路器的阻燃要求
发布者:宏泰基  发布于:2021/11/8 14:40:06  点击率:1341

    低压断路器产品涉及的标准主要有:

    GB/T 16916.1-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不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CB)第1部分:一般规则》

    GB/T 16917.1-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BO)第1部分:一般规则》和GB/T 10963.1-2020《电气附件 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 第1部分:用于交流的断路器》。

    其阻燃性检测项目为“耐异常发热及耐燃”。标准中要求:如果邻近的载流部件在故障或过载情况下达到一个很高的温度时,断路器中用绝缘材料制成的外部零件应不容易点燃和蔓延火焰。同样是通过灼热丝试验来检验是否合格。在下列条件下,按GB/T 5169.10在完整的断路器上进行灼热丝试验:
    ——对断路器中把载流部件和保护电路部件保持在其位置上必需的,用绝缘材料制成的外部部件,在(960±15)℃的温度下进行试验;
    ——对所有其他由绝缘材料制成的外部部件,在(650±10)℃的温度下进行试验。
试验在3个试品上进行,每个样品的灼热丝施加点彼此不同。
灼热丝试验期间,试样应定位于预期使用时的最不利位置上(被试表面处于垂直位置)。考虑到预期的使用条件,即受热的或灼热的元件可能与开关相接触,所以,应将灼热丝的端部灼烧到规定的试样表面。在用灼热丝灼烧期间,以及在停止灼烧之后的30s内,对试样及其周围的零部件,包括试样下面的绢纸进行观察。测量出并记录试样点着的时间和/或灼烧期间或灼烧之后火焰熄灭的时间。
灼热丝试验合格的判定条件如下:
    ——无可见火焰,又无持续灼热;
    ——在灼热丝撤走后30s之内,开关上的火焰和灼热熄灭。绢纸不应起火,松木板不应烧焦。

    进行灼热丝试验的目的是,要保证电热试验丝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不会使绝缘材料部件着火,或要保证绝缘材料部件虽然会在规定条件下被电热试验丝点着,但仅在有限的时间内燃烧,而且,火势不会因火焰或从被试零部件上跌落到被绢纸覆盖的松木板的燃烧颗粒而蔓延。灼热丝试验正是通过模拟绝缘材料在燃烧条件下的状态从而判定电器附件产品是否具有阻燃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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